永續發展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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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發展委員會
GRI 2-13、GRI 2-14
新東陽長期落實企業永續發展。自2019年成立 CSR 推動小組、2020年發行首本報告書以來,我們持續優化永續治理與資訊揭露品質。為確立由上而下的管理機制,於 2025年12月正式成立「永續發展委員會」,並頒布《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》。
委員會組織與權責
本委員會由最高管理階層直接領軍,透過跨部門整合,確保各項永續策略與營運目標緊密結合。
- 主任委員:由麥升陽總經理擔任,負責統籌企業永續發展方向與重大決策。
- 六大功能小組:由業務相關主管擔任召集人,推動跨部門資源整合與合作。涵蓋領域包括:
- 永續專案小組:負責推行各項永續專案計畫,並統籌彙整永續揭露資訊。
- 指導顧問:由內部高階經理人擔任,提供永續專業技術傳承與實務諮詢。
風險管理組織架構
委員會運作與監督機制
依照永續發展委員會所示之組織架構,我們建立由下而上的執行追蹤,以及由上而下的管理監督機制,確保各項永續策略確實落地:
- 專案執行與追蹤:永續專案由六大功能小組負責推動,並視進度向「永續專案小組」回報階段性成果。
- 高階管理監督: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 2 次會議。各小組召集人需向總經理呈報關鍵作為與推行綜效。
- 決策與董事會呈報:重大永續議題經總經理決策後,直接提報至董事會,由最高治理單位把關與監督。
2025 年董事會報告實績
為確保永續發展方向與營運策略一致,2025 年永續發展委員會已向董事會專案報告 1 次,核心議案包含:
- 《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》
- 年度永續工作執行概況
- 溫室氣體盤查推動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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